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际教育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族教育 | 滚动
 
基础教育新闻
时讯快递 | 课程改革 | 教学视线 | 德育广角 | 师资建设 | 体育卫生 | 校园安全 | 两基攻坚 | 考试评价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础教育新闻 > 时讯快递> 正文
中国青基会:部分自行冠名的希望小学缺少监管
  2008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中国青基会回应湖北长阳希望小学撤并事件

部分自行冠名的“希望小学”缺乏监管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张娇风 记者王烨捷)今天,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顾晓今在对湖北长阳希望小学被撤并事件作出回应时指出,希望小学目前存在一些个人自行冠名的现象,呼吁各界人士依靠专业机构实现慈善意愿。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普九”中,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在社会及众多爱心人士的援助下,建起了76所希望小学,成为“希望小学之县”。如今,全县只有18所希望小学尚在使用,其余58所小学或废弃,或另做他用,成为名副其实的“摆设”。

  对此,湖北省青基会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湖北省青基会在长阳县共援建希望小学18所,目前正常使用14所,被撤并4所。除此之外,宜昌市和长阳县团组织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儿童改善学习条件,在1997~1998年用募集的捐款按5万元/所的标准改造村级教学点的危旧校舍,共援建了30所“微型希望小学”。由于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有21所村级教学点被合并到邻近的完全小学,目前正常使用的还有9所。

  “有关媒体关于长阳县建有76所希望小学的报道,在长阳县教育局没有得到证实。”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顾晓今说,报道中提及的“大鹏希望小学”和“春华希望小学”等,很可能是一些机构和个人援建学校后自行冠名为“希望小学”。这些援建项目由于缺乏监管,缺少后续扶持,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因此出现问题较多。

  顾晓今表示,从长阳县反映的情况来看,在农村小学布局调整的过程中,由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援建的希望小学得到了较好的保留。据湖北省青基会调查,2000年以后湖北省新建的140多所希望小学没有一所出现撤并情况。

  “事实上,中国青基会和各省青基会在援建希望小学时,严格遵守《希望小学建设管理规则》,其内容包括希望小学建设条件、项目申请和建设程序、建校资金管理以及后续扶持等等。”顾晓今说,为了新建希望小学持久稳定发展,避免撤并风险,中国青基会还在《希望小学建设管理规则》中,增加了“学校应为乡村完全小学,在校学生人数不得低于270人”的规定,同时强调“新建希望小学的选址务必符合当地农村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计划,15年内不被撤并”。

  根据中国青基会2006年向青基会系统下发的有关意见,需要撤并的希望小学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撤并的理由及希望小学资产、校名处置方案,报省级青基会会商捐赠人同意。中国青基会立项援建的希望小学,撤并处置方案须由省级青基会报中国青基会会商捐赠人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小学如确需撤并,要坚持希望小学牌子不丢、希望小学捐赠资产不丢的原则。”顾晓今说,由于希望小学全部属于政府规划的公立学校,在希望小学建设资金中既有捐赠人的捐款,也有政府的匹配资金,希望小学建成后其公益财产随着学校管辖权转移给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因此政府有义务对这部分公益财产承担管理责任。

  “目前,中国青基会已安排对各省希望小学撤并情况进行调查。”顾晓今在感谢社会各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呼吁各界人士依靠专业组织实现捐赠意愿,给予公益组织以信任和支持。

 

 

青基会回应宜昌“长阳县希望小学被撤并"报道”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青基会回应宜昌“长阳县希望小学被撤并”报道
·96岁老人卖掉房子捐助“希望工程”并设奖学金
·希望小学被废弃的原因并非是农民的过错
·从58所希望小学荒废谈起
·教育时评 从58所希望小学荒废谈起
·希望小学成了猪圈如何对得住捐款人
·希望小学“昙花一现”绝非眼界问题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热点关注
 










  评论分析
 










  专题推荐